社團法人台灣數位有聲書推展學會
DAISY數位有聲書播放機借用辦法

說明

本會在國內致力於推動DAISY數位有聲書給視力障礙者與閱讀功能障礙者已有數年,為了使對DAISY有聲書有興趣者能有機會體驗現代科技所帶來的好處與便利,經向台北市永樂獅子會與日本東京早稻田獅子會申請,獲其補助捐贈一批先進的DAISY數位有聲書播放機Plextalk。基於服務視障人士及閱讀印刷書有障礙者的理念,本會特提供此設備給有意願者一個親身體驗的機會。為有效管理此有限的資源,充分發揮其效用,特訂定本借用辦法。

借用對象

申請人需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或經評估確有閱讀功能障礙者,且年滿十八歲,未滿十八歲者由法定代理人以委託代理人之身份提出申請。

借用對象優先順序如下:

  1. 國小五年級以上視障/學習障礙學生
  2. 接受本會服務之學員/個案
  3. 特教老師

服務內容

  1. 每位申請人僅限借用一台播放機,若屬學校機關團體需借用二台以上,可以專案申請方式處理,
  2. 每位申請人經本會核准借用後,可獲得免費播放機使用訓練教學。
  3. 本會提供給申請人所借用之播放機,將包含一片 2g SD Card記憶體,內含已預先存入之數位內容以供申請人使用。

借用期間

  1. 借用期間為自領用日期起算最長為期一個月(30天),若有特殊需求,得再申請續借一個月。
  2. 申請人於借用期滿後若要續借,需在借用到期日前五個工作天,填妥申請表向本會提出續借申請,否則喪失借用資格,續借以一次為限。

費用

申請人借用播放機無需負擔租借費用,但應善盡保管及正常使用本設備之義務。

保證金

申請人需支付借用播放機保證金新台幣12,500元整(或同額支票),該保證金於播放機歸還後確認功能或外觀無喪失或損壞,將無息全額退還給申請人,若由學校機關團體出具專案申請,無需支付保證金,但應擔保損壞賠償之責任。

借用程序

  1. 申請人應填妥借用申請表如附件1,以郵件、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本會提出申請。
  2. 本會收到申請表後經審查核准將通知申請人繳交借用保證金。
  3. 本會在已確認收到保證金後,將通知申請人領用播放機設備與訓練上課時間。
  4. 申請人於借用期滿,應依期限歸還本會。歸還播放機設備後,本會將進行驗收(依附件二 領用單之清單項目查驗),若沒有發現毀損或功能異常,則保證金全數歸還。

責任約定

  1. 申請人於借用期滿後需將播放機設備無條件歸還本會。
  2. 若遺失或毀損播放機,申請人需全額賠償,賠償金額以當時同型號或相同等級播放機之售價作為賠償金額。
  3. 若因非不可抗拒之外力因素導致所借用之播放機喪失部份或全部功能,申請人需全額負擔維修費用或賠償整機。
  4. 申請人若不履行賠償責任,將喪失借用資格,本會除沒收保證金外,並將追究法律責任。
  5. 申請人於借用期滿後不能依時歸還,將喪失借用資格。逾期不歸還者,每日應支付逾期費用500元,由保證金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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